不發火地面常用于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,如鞭炮生產企業、化工企業車間等。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GB50016-2014第3.6.6條對此有明確規定:散發較空氣重的可燃氣體、可燃蒸汽的甲類廠房以及有粉塵、纖維爆炸危險的乙類廠房,應采用不發火花的地面。條文說明對此作如下解釋:生產過程中,甲、乙類廠房內散發較空氣重的可燃氣體、可燃蒸汽、可燃粉塵或纖維等可燃物質,會在建筑的下部空間靠近地面或地溝、洼地等處積聚。為防止地面因摩擦打出火花引發爆炸,要避免車間地面、墻面因為凹凸不平積聚粉塵。
不發火地面按構造材料性質可分為兩大類,即不發火金屬地面和不發火非金屬地面。
材料準備→準備機具設備→基底處理→鋪設不發火材料面層→搓平→壓光→養護→檢查驗收。
(一)基層處理
1、將原來的素水泥層地面清掃干凈,灑水保持潤濕無明水狀態。
(二)鋪漿
鋪設前應將基底濕潤,并在基地上刷一道素水泥漿或界面結合劑,將攪拌均勻的不發火砂漿或不發火瀝青砂漿等非金屬不發火材料,從房間內退著向外鋪設。
(三)搓平
1、用大杠沿沖筋將砂漿刮平,同時用抹光機的磨盤搓平,并隨時用2m靠尺檢查平整度,并安排專人用木抹子對磨盤磨不到的死角和部分不平整的地方搓平;
2、砂漿刮平后, 待可以站人時清除灰餅和條形沖筋,防止砂漿凝固后沿沖筋處開裂。
(四)壓光
1、第一遍抹壓:在搓平后, 立即用抹光機抹壓一遍直到出漿為止,面層均勻,與基層結合緊密牢固。
2、第二遍抹壓:當面層砂漿初凝后, 清除灰餅和條形沖筋,并用鐵抹子把凹坑、砂眼填實抹平,注意不得漏壓,以消除表面氣泡、孔隙等缺陷,再用抹光機抹壓,用2m靠尺檢查平整度合格。一般采用原漿壓光,對部分部位干濕度不一致可以用澆花塑料壺適量灑水,濕的部位可稍晚再壓光或適量撒些干水泥,立即用木抹子把水泥搓進底層砂漿, 稍干后再用抹光機壓抹。
3、第三遍抹壓:當面層砂漿終凝前(人有輕微腳印),用抹光機抹壓,消除所有抹紋 。
4、第四遍抹壓:壓平壓光后,用手感覺表面潤滑,眼睛觀察基本光亮,即達到面層表面密實光潔。
(五)養護
應在施工完成后24h左右,用鋸 沫 、紙 板 、麻袋或草簾 覆蓋并灑水養護, 每天不少于2次,嚴禁直接上人踩踏,養護期不得少于7天。
(一)基層處理
1、根據地面厚度要求做基底混凝土層。
(二)灑料
在素混凝土層初凝時人可以站在上面不下陷為宜,將金屬骨料均勻灑鋪到素混凝土地面上,從房間內退著向外灑鋪。
(三)壓光
用抹光機抹壓,消除所有抹紋 ,壓平壓光后,用手感覺表面潤滑,眼睛觀察基本光亮,即達到面層表面密實光潔。